上週和朋友聊劇,他說三倍速一天追完了整部。我問細節,他答不上來,只記得「滿爽的」。我笑他,笑完低頭翻自己的播放紀錄,一半以上也開著倍速。
倍速從羞於啟齒變成了預設值。捷運裡、午睡前,人人都在快轉。長輩嘆氣,說這一代人連劇都追不完了;通常的解釋是耐心死了、時間碎片化、短影音把人馴化了。這套解釋我只服一半。
另一半是我的判斷:倍速有一半是奪權。一部劇的節奏名義上是導演定的,很多時候其實是灌水定的——回憶殺、慢鏡頭、車轆話,四十集裡有乾貨的也許只有二十集。觀眾按下倍速鍵,等於自己動手剪片,把水擠掉,只留乾貨。魯迅在《門外文談》裡說「無端的空耗別人的時間,其實是無異於謀財害命的」,這話擱在灌水劇上格外貼切。從這個角度看,倍速不是不敬,是觀眾對灌水的抗議,是把剪輯權從片方手裡要回來一點。片子是他們的,時間是我的,這筆帳誰都算得清。
但剩下那一半我不肯認:省下來的時間並沒有變成讀書、散步,多半變成了下一部倍速的劇。我們快轉,不是為了省出時間去做正經事,是不敢閒著。慢下來會無聊,而無聊裡才有念頭亂跑的餘地。細想起來,我們怕的不是劇長,是自己的空。
還有一層更要緊:不是所有東西都經得起快轉。有些作品的節奏本身就是內容。是枝裕和常把鏡頭停在一家人吃飯上,半天不走,那停頓裡裝的就是生活本身;音樂更明顯,旋律的快慢是作品的一部分,快轉一首曲子,音符還在,氣就沒了。倍速追劇像吃壓縮餅乾,熱量夠了,滋味沒了。又像看畫展用跑的,每一幅都「看到」了,一幅也沒「看進」。劇情可以用倍速過完,味道不行。
我現在的辦法是分層。配飯劇、灌水劇,倍速隨意,一點五倍不心疼;真正好的作品,老老實實一倍速,像赴一個約。判斷標準就一條:值不值得我把自己的時間尺度交給他。快慢不是態度問題,是筆帳——好東西省著用,壞東西快點用完。
說到底,速食可以站著吃完,好菜得坐下來。螢幕裡的東西千千萬,值得慢看的沒那麼多;但也正因沒那麼多,遇上了就別快轉。
卜世 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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