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手機沒電,我在一片不算熟的街區裡繞了四十分鐘。事後來想,這件事比它看上去嚴重得多。
我並不是不會走路。十幾年前出門,先看地圖,記幾個地標,把「往東兩個路口再往北」默念一遍,到了地方還得靠太陽方位和門牌號自己校正。那時的認路是一整套動作:看、記、走、錯、改。現在這整套動作被壓縮成一句話——「前方兩百公尺右轉」。省下來的當然不止時間,還有那五六個步驟本身。
我常想,能力到底長在哪兒。它不長在結果裡,長在過程裡。心算長在一次次算錯又重算的懊惱裡,文字的分寸長在寫了刪、刪了寫的猶疑裡,判斷力長在親眼見過足夠多錯誤樣本之後。工具把中間那幾步一併抽走,只把結果端到你面前,很乾淨,也很空。
有人會說,這就是效率,有什麼可抱怨的。我承認。便利是真便利,我不會為了「鍛鍊自己」去關掉導航,那種主張近乎自虐。我反對的從來不是工具,而是把退路一併交出去。用不用是選擇,會不會是底氣,這兩件事被混為一談,才有了那麼多理直氣壯的糊塗。
更值得警惕的是另一層後果:省掉過程,人也會失去審結果的能力。會算帳的人,一眼看得出帳單不對;認過路的人,知道導航這一繞是繞了;讀過幾本書的人,翻兩頁就知道這文章通不通。反過來,一個從沒經歷過過程的人,面對輸出只有兩種態度——全盤接受,或者全盤懷疑。中間那一大片,本該由經驗填滿的地方,是空的。
這幾年這問題變得鋒利了。機器能寫、能算、能譯,而且寫得比多數人通順,於是「我不必會」成了很自然的一句話。但我見到的情形往往相反:越是會用工具的人,越是先自己走一遍,再讓工具補上;越是不懂的人,越指望一句話換來一個成品,然後對著成品挑不出毛病,也說不出好在哪。前一種效率是複利,後一種效率只是一次性的。
也不必走另一個極端。有些步驟確實該讓渡出去:手寫帳本、背電話號碼、記公車路線,這些省掉並不可惜,因為對應的能力本已無處安放。所以要分清哪些步驟是肌肉,哪些只是儀式。判斷標準其實很簡單——省掉之後,你還剩不剩判斷力。若只剩接收,那就是把地基換成了租約。
於是我給自己定了條很小氣的規矩:一段能走的路就走,一筆能心算的帳先心算,遇到問題先自己想三分鐘再去搜。不是為了吃苦,是為了留一手。留一手在順境裡看不出價值,只在工具失靈的那天才顯出分量——而工具總會失靈,這是它唯一可靠的品性。
那天我在街上多走的四十分鐘,說到底是補交過去十年的學費,還只交了一點點。
卜世 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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